2.保修期为一年,自设备到目的地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维修终生。
3.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发生故障不能生产,供方代表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派技术人员速往需方工厂维修,费用由供方代表负担。若设备损坏或其零件的损坏是需方操作不当或供方提供的条件不符合供方提供的说明书的要求所致,则有关的维修费用由需方负担。
4.在整套机器使用寿命期间,供方代表有责任为需方提供易损元件的购货渠道。
5.供方代表应向买方派遣技术人员到需方工作现场进行安装调试。供方代表的技术人员在到达需方工厂后,应同需方协商确定工作计划,双方技术人员应按双方协定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式均应记入调试合格确认书,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